



[译语】 摄影是绘画的一种,这么说不仅有比喻意义上的,还更有客观现实上的合理,只是它是以光为笔触的。他们遵从一样的美学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讲,摄影非常的幸运,毕竟绘画在前面已经走的更远,可以有标杆,有映照。当然这么说,并不是退回到摄影史前史时代那种提着摄影向绘画溯源攀亲的行为---那是错误的,不仅仅有影响的焦虑,更是自贬身份,辱没了自己,这是因为尚没有认清自我的面目,终于走入死胡同,自取其亡,接着,走向了另一面,那就是殺父,完全的和绘画划清界限,另一个错误。除却介质材料的差异,余者几乎相同,但就是这点差异让摄影完全独立和音乐,文字一样和绘画并列。文字是抽象的符号,音乐是音符,绘画是色彩,而摄影是光。绘画史基本是色彩史。而在摄影里,各大师的风格技法各异,但肯定都是用光的高手。Trent Parke 肯定属于追光一族。如同他自己所言:“我花费了自己几乎全部的时间来理解光的奥义,并试图驾驭它。光变化着所有的一切;它化平庸为神奇。”他还很年轻,但已经是玛格南图片社的正式成员,是澳洲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个。“minutes to midnight ”和“dream&life”是他两个比较出名的作品。粗糙的颗粒,夸张的对比,意象奇异,细腻而诡谲的细节,以及作品所散发的神秘而强烈的叙述让人震动。这里是关于minutes to midnight 创作的访谈。虽然简短,但也枝枝叶叶的讲述了创作的动机,大概的过程,以及作者自己摄影的艺术追求,另外,难得的是居然很坦诚的说了一些创作的具体技艺----要知道,在Google 搜索下,很多论坛里至今依然纷纷热烈的猜测分析他这些作品的手法,想不到他自己倒无所保留的托出奉上.......
摄影师Trent Parke. 关于《夜未央》.采访
......你的创作兼具彩色和黑白。对黑白是否更有偏爱呢?
对于两者我都喜欢。在《夜未央》里,我想在作品结构里表达出我所生活时代的情感。我想黑白更适宜这种情感传达。它让阐释更为广阔,这也是《夜未央》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同时作为现实生活的一种记录,它也允许个人的想象。而彩色更具描述性,在我最近的名为《即将到来》的作品里,我想要展示这个国家物理的体貌,所以很自然的选择了彩色。
对澳洲混乱和悲哀一面的描述是你特意的选择还是这仅仅是你陈述的这个岛国的唯一面目呢?
曾经有一个周报做过一个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六成的澳洲人认为这个国家已经处在一个时代的尾声中,它曾宣称的率真,愉悦,宽松的生活方式已经消逝。在这两年的旅程中,我总是会想到这个。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我的目光更多聚焦在澳洲问题的一面。这也是澳洲最少被展示的一面。
我试图创作出一幅关于这个国家的心理肖像,或者说生活再这个时代的大多数澳洲人(或者世界上的其他许多人)印象里这个国家的模样。这幅画像,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梦幻的,又是梦魇的。
基本上说来,我主要关注内地和乡村地区这些真正澳洲独特的区域。它们也都是处在困苦中的地区。
澳洲处在有记载历史上最严酷的干旱之中,并导致一些糟糕的火灾风暴。内地城镇和乡村长久以来并且现在也依然处于煎熬之中。许多曾在这里度过一生的人,尤其是那些年轻一代,正在准备离开而前往大城市或者到沿海生活。
你用什么相机,这些是用银离子明胶冲印的么?
所有的一切都是用一个老旧的徕卡相机照的,然后对底片做种种处理。
几乎每天都要做这些,而因为我旅行中用的是一个小的帐篷,我只能把胶卷挂在树上,活动房的晾衣绳上,或者其他什么当时能找到的东西上。我做的基本都是银离子凝胶冲印,然后用传统方法冲印,不过对于观光秀之类的图片都是用数字方式冲印。
你会用闪光灯来让燃亮某些画面么?
在夜里,我确实用长时间的曝光,然后用强光的手电来让某些区域形成高光。
那么你从不用闪光?
有些图片里倒是用到闪光,但大部分都在手电的帮助下完成的。万能机的拍摄用最大功率的闪光,完全过曝,这只有在你所要拍摄对象是白色的时候才有效。
不过,the pig 完全被手电所照亮。这是一种用光来创作的绘画。让相机开着,然后我走开,用手电的光调整我所要拍摄的对象的亮度,因为是在黑暗中,只有被我火把映照的对象才被记录下来。这里没有用闪光。那些巨大的暗影是身体在一个移动巴士上的光源下所形成的影子。曝光大约有三分钟的样子。有些费解,不过即使那个白色的巴士已经模糊了,但人影却依然锋锐而充满穿透力。我花了月余的事件才做出来,这也只是摄影才能捕捉的东西。用肉眼你是看不到的。很多人猜想那是一个投影,其实不是的。我父母的那幅也用了同样的手法:用手电,走开,然后以光绘作。
你必须要在暗室里摸索来实现这些难忘的戏剧性对比么?
大多数时候,对比效果取决于光质。澳洲的光荒凉而锋锐,有一种迥异于世界其他地方的特质,特别是在那些空气里充满了灰尘和烟雾的国家。我还记得1996年因为板球世界杯在印度六个星期的旅行,那里的光同澳洲就有极大的差异,尽管它们几乎一样的热。
我花费了自己几乎全部的时间来理解光的奥义,并试图驾驭它。光变化着所有的一切;它化平庸为神奇。通过对一些强烈区域细节的曝光可以产生这种效果。
总是随身携带相机么?
几乎总是这样,机在人在。你永远不知道在下一拐角会有什么发生。
去过加尔各答么?
当年跟随澳洲板球到印度旅行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加尔各答。真是一个炫目的地方。最有趣的一个天色很早的清晨和特蕾莎修女以及斯提夫.沃的相遇,就在她的传教会里。我现在还保留着她给我的卡片。特蕾莎在窗边坐着,后面是她的追随者,炫目的光透过窗户细细的照下来。我现在还记得。真是一幅难以置信的画面,但是有“请勿拍照”的提示。我多么想按下快门,但我知道这将是一幅只能在我心中而不是在银离子凝胶纸上显现的图画。后来,我没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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