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解决

终于,终于没有什么感觉了, 那两个字., 当想起的时候,我甚至可以出声的大胆的念出来.

年月才是最终的解决. 虽然那么漫长. 也不, 这算什么长度呢? 不过三年.也许是四年了.看,

这点就可以看出年月的胜利到何种地步.

但如此空楚,因为不知道这是该高兴,还是难过,都有足够的理由.


虚与委蛇.装末座样.
过得一日.
再过得一日.
又过得一日.

这种日子看你能过多久. 瘦手这么说.彷佛看到我的末路.
读书的日子,总觉得日子悠然.来日方长.
出了校门,突然就有了加速度.忽忽的就一下子看到头了似的.

不敢往前看.惘惘中有深渊在.

且走吧.

2007年1月15日星期一

空镜子

......对事物或者漠然,懵懂---我希望如此并保持的态度;或者就一往情深, 倾注我全部的所有的热情,加了倍的爱,透支,倾尽所有的力量.直至退出.

我总是跌落在坑凹里,因为我总仰望星空,并总忘记脚下.

爱或者不爱,都不过是习惯的问题.

只有这年岁,这时日是最后的胜者.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很是苍然.

关于时间: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 这是关于时间的最令我惊心的话语. 说的那么简单,沉痛.
很久之前,我连模糊的大致时间段也不能记起了,一个夜晚,在一间房子里,有一个钟,只有房间,我,钟,-----,彷佛在一个抽象的空间里---
滴答滴答,只有这唯一的声音,彷佛响彻在原出洪荒里,不慌不忙,没有快一点,也没有慢一点,我越来越恐惧,听着那声音,我感觉自己在被
一点一点凌迟削弱, 彷佛是雪人,知道从容不迫的阳光将让我慢慢不动声色的消融,一点一点.


我喜欢的歌曲,全部,马上,不准想,迅速写下来,现在,它们是: us and then , imagine, all the things she sai , 暗涌(黄耀明版本)........


我看见XX, 我和他说话,我小心翼翼,城隍成恳,甚至作出自卑的仪态, 我感觉这样做好极了.我觉得我真有天赋,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把我舅舅当作神仙老爷
一样的态度,我不喜欢他,不喜欢他对待我喜欢的外婆的态度,那是我对付他的最好的办法.我的惩罚,不过如此.

我总是不明白别人为什么总是那么自信,那么我为什么要老这么不自信呢, 我应该对自己的这点不明白才对阿.


"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 " ...落英缤纷...."" ....豁然开朗..." "无论魏汉." "不复见" 为什么近来这些词句总不由自主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这些
零碎的字句断续的闪现, 这是不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关键词呢? ......

2007年1月11日星期四

笔记: Ulysses 的行旅

 
开始是自己的一些关于《尤利西斯》的读书笔记,大三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要参加一个比赛,导师说必须作成论文的样子,于是零星的东西拉扯修润串成一个所谓的无懈可击的文章的样子,不过现在看过去,很多句子太冬烘气,很有些平素鄙视的学院派文风,而原文也太长,所以这里又重新打碎了,依着文意遴选几段。可以看一下。

 

 《尤利西斯》语言分析及中译文比较 选段:


也许仅凭《都柏林人》《青年艺术家的写照》,在世界文学里,乔伊斯就足以跻身于一流大师的行列了。然而真正显示其大师功力的却是《尤利西斯》。在这本书里乔伊斯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卓越的语言才华。正是这点,使得在众多评论家眼里他对英语文学的贡献已俨然堪与莎士比亚,弥尔顿相提并论。我们记得最先承认乔伊斯的大部分是当时的一流诗人像庞德,艾略特,叶芝等,他们以诗人特有的敏感发现了他的语言才华。而那些杰出的反对者像E.M.福斯特,萧伯纳在后来终于还是不情愿的承认其伟大。(他们对乔伊斯的创作观念始终不以为然,最终限度的承认只是"屈威"于语言的成就。)即使对其小说颇有微词的博尔赫斯在论起语言时依然赞不绝口,在其晚年的《谈艺录》里论诗时,也屡屡援引其小说中的句子。
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展现的天才横溢的语言在读者那里却呈现晦涩艰深的面目。大多数人往往对之望而生畏,最终难以一品其佳妙。的确,初看去那纷繁的术语,那时而精洁到一片空白,时而又纠结为乱麻一团的语言,实在令人困惑,一不小心即陷于语言的迷宫不复脱身,但倘若把握了它的根本特色,那就会发现语言的万千变幻一下子清澄明了了。…..
………………..

 

…………….而乔伊斯却是在火车上,窗外的风景在火车飞逝中碎片般的呈现。较之普鲁斯特,乔伊斯的"意识流"似乎更为纯正,更接近意识的原汁,但千万别因此麻痹,以为乔伊斯只是一个意识的忠实记录官。大脑深处暗沉沉的,意识倏忽而过,你抵达的永远只是刹那的一段,乔伊斯再天才也难以一 一捕捉。他仅是利用"意识流"的客观特性重新整理梳洗,他巧妙的利用了意识的流动性,散漫性使得叙述在时空间自由游弋,挥洒自如,摆脱了传统小说在叙事上的刻板单一。句子间省去了不必要的传统语法束缚,砍去了累赘的枝枝叶叶,行文有了别样的明了精确。而额外的精力则用来打磨那些灵光闪现的句子,使得他们提到了诗的高度。灵动的叙述中,词语也获得了句子的权力,有时一个词,生长了整整一个段落,有时一个词像一颗炸弹一样,轻而易举的销毁了全部的努力,而在词与词,词与句,句与句间的跳跃为读者提供了创作空间, 使得文本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罗兰.巴特所谓的开放性文本------由读者与作者共同完成。另外意识流成就了文本的音乐性

 

 

 

…………。音乐的精通,文字的熟稔,而音乐与文字的血脉里的联系,使得乔伊斯在创作中天然的用了音乐的因素。那部他最早的诗集就冠以《室内音乐》之名。关于这部诗集他曾对一音乐家说:"我希望你能把这诗集里的每首都谱写为音乐。这也是我当初写它们的部分原因。事实上它们就是一组套曲,而如果我是一名音乐家的话, 我想自己早就把它们谱写掉了。"但在此作中音乐的应用还显得很稚嫩,在《尤利西斯》里音乐的手法才真正得到大规模,大手笔的运用。在小说里,音乐的运用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种是音乐素材的直接引用。童谣,民歌,古典音乐,下俗的俚曲,流行小调,经典歌剧在文章中到处散落,随处可见。有时候他们仅仅远远的站在背后,营造一种环境,唤起读者的音乐感受,像十五章里流行曲《约克郡的姑娘》,十七章里的歌谣《犹太小男孩》,皆属此类。有时他们被镶嵌在句内,与叙事结成一体,变成叙事的一部分,


…………另一种是对古典音乐结构的借鉴。在第一章里,站在碉楼上,面对着幽暗的大海,斯蒂汾睡意未醒的大脑中:祖国爱尔兰,对它的爱与痛惜;天主教会精神上的压迫;母亲的死;莎士比亚和哈姆雷特;艺术上的雄心抱负交缠纷扰,同时还有经济上的拮据,同伴的紧张关系这些行而下的苦恼,使得他显得萎靡不振。马利根,一个颇有教养自以为很有绅士风度却说话粗鲁,言语尖酸刻薄然又颇有几分才气的家伙。故事在两人之间展开。迥然相异的人,截然不同的叙述。我们看马利根,他口中"念念有词",他"粗鲁"的喊,他"厉声"喝道,他"兴致勃勃"的说,他"跳下炮台",他"欢快的说",他"哈哈笑着",他"兴高采烈地大声笑着说"……他的行动是活跃的,他的话语是欢快的――叙述是明亮的,跳跃的,有点昂扬;而到了斯蒂汾那里,调子立即暗了下来:"冷冷的望着","困不滋滋地跟在他后面走了几步",他终于说话了,然而是"安静地说",马利根擅自从他口袋里掏东西,他只是"听任他掏",马利根把他母亲的死归罪与他,他也只是"阴沉沉地说"。――明显沉郁地多。而这两种叙述交织缠绕,明暗相间,仿佛音乐上的二重奏,相互竞争,冲突,和合。而开头,也是整部小说的开头,是这样开始的:
Stately, 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rhead, 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 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 A yellow dressinggown, ungirdled, was sustained gently behind him by the mild morning air. He held the bowl aloft and intoned:
-- Introibo ad altare Dei.

 

 


(金译:仪表堂堂,结实富态的壮鹿马利根从楼梯口走了上来。他端着一碗肥皂水,碗上十字交叉地架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他披一件黄色梳妆袍,没有系腰带,被清晨的微风轻轻托起,在他身后飘着。他把碗捧得高高的,口中念念有词:
--Introibo ad altare Dei.
萧译:体态丰满而有风度的勃克·穆利根从楼梯口出现。他手里托着一钵肥皂沫,上面交叉放了一面镜子和一把剃胡刀。他没系腰带,淡黄色浴衣被习习晨风吹得稍微向后蓬着。他把那只钵高高举起,吟诵道:
我要走向上主的祭台。)
(英文)简朴大气而铿锵有力。本章的结尾只仅一词"篡夺者"仿佛一重音鼓的顿挫,强有力的结束了本章。如果熟悉肖邦的e小调钢琴协奏曲的话,不难察觉其第一乐章与本章结构之间很有些仿佛。乐章开始那一小段庄重肃威的"马祖卡"舞曲正对本章开始的这段,展开部分沉浸于幻想而敏感的钢琴则对之斯蒂汾的叙述,而马利根的叙述则正对充满了毅力生气和些微压迫感的背景弦乐,如前所述,"篡夺者"可不正对着乐尾那顿挫的一声鼓吗?在全书之中音乐手法的集大成之作是在"塞壬"一章里。乔伊斯在完成这章后曾不无得意地向朋友们炫耀自己的苦心:"这可是个大工程,这一章我是用音乐技巧写的。是一首赋歌曲。各种音乐符号我都用上了:轻奏,强奏,渐弱等等。其中还出现了一段五重奏。就好像我最喜欢的瓦格纳的歌曲《歌手们》那样。"第一章里音乐躲在文字后面,对叙述只是垂帘听政,而到了本章,终于忍耐不住的大张旗鼓,真正堂而皇之的引导着叙述,一如塞壬那明亮甜美的歌声引导着奥德休斯。本章运用了各种音乐技巧:超大量的拟声词运用。比如利用词语明亮的声响和发音的节奏来进行马车行走的描述:Jingle jingle jaunted jingling.(金译:锵锵锵轻车轻轻地行驶着。萧译:辚辚,轻快三轮马车辚辚。)再如描述钱币和时钟的声响用:coin rang, clock clacked.:(金译:钱币锵锵,时钟咔哒。萧译:硬币哐啷啷。时钟嗒嗒嗒。)。 沃尔特.佩特说过所有的艺术都渴望达到音乐的境界。乔伊斯在本章的野心更大,他企图干脆将文字句子本身按照音乐的规律组织。……….

….

 

 

 


对于意识流和音乐特色并不是孤立运用的。音乐特色的运用注定在叙述中不可能循规蹈矩,而意识流为其提供了可能。同时音乐性的运用反过来又给漫无边际的意识一个约束,而不至于失散逃逸。二者的完美结合典范在第二章中,斯蒂汾离开了马利根,来到课堂上与学生授课,故事在课堂上与孩子们的问答中开始缓慢前行。在一问一答中,他再次像哈姆雷特一样玄思冥想:与马利根暗地里的狭隙,已失的永远不在的母爱,战争,遥远的古罗马,他看到的别人眼中的自己的映像,亚里士多德玄奥的理论,晚上即将到来锋利的辩论,弥尔顿哀伤的诗句……在这沉思之间是漫不经心的提问与漠然不知所云的答非所问,思绪被回答中断。又在提问中重生,汇合,长长的停顿,突然的闪回,沉静,激烈,深远,激情澎湃,时尔疏朗有致,时尔又细腻绵密------对音乐敏感的话,也许会听到肖邦的op37以及op48那些夜曲的味道来.

………仅论意义,我觉得《尤利西斯》在现代文学是难以获得如此之地位。因为它的意义表达是所有现代艺术的主题,而这种意义在后来的某些小说中往往表达更上乘更深入。它的成功更多来自它的语言,这是一本关乎语言的小说。它的语言庞杂,术语纷繁,文风屡变,结构奇奥,但如果读懂了它语言上的音乐特色,意识流特色,史诗特色的话,就不难解领其奥妙。音乐性,意识流,史诗性,使得人们在文字的旅程中享受着欣然愉悦而流连忘返。
译文比较
《尤利西斯》写作是艰难的,阅读是艰难的,但翻译似乎更为艰难。在《尤利西斯》的世界里,作者,译者,读者三者之间很像上帝,科学家/哲学家,众人的关系。对世界万物的万千纷纭,但对上帝来说,只要他发现了那个"一",万物的创造也就把握了。而对于一个普通大众来说,对于世界万物,只须凭自己之力,"沧海之大,只取一瓢饮";而对于科学家/哲学家就不同了,他们引导众人向上帝不断探索,但因为注定不是上帝,便不能得到"一",只能无限的逼近,这注定他们弗弗西斯般的永恒困苦追求。对于这点这本书的两位中文译者金隄与萧乾定是戚戚于心了。只消看看二者的译文序言就晓得了。对于翻译此书的难点二者的抱怨几何相同。但在处理上却各有一套,有些甚至完全相左,而译文也大相径庭。在两译本刚出时就有关乎译文的争辩,但多斤斤于词句—-即使这点声音也很衰微---难得从整体上做比较。既然它的语言如此的成就,我们也从语言上来作凭。在文字的音乐性表现上,萧乾的译文太弱了,而金隄在这方面做得相当精彩。我以为这缘于二者的译文观点。在萧乾的译文前序里,自道:"做为初译者,我们的目标是,尽管原作艰涩难懂,我们一定得尽最大努力把它化开,使译文尽可能流畅,口语化。"这个"化"使得把许多原文微妙处消融了。举例:parried again. He fears the lancet of my art as I fear that of his. The cold steel pen. (金译:又是一挡。他怕我的艺术的锋刃,正如我怕他的。笔,阴森森的钢。萧译:又把话题岔开了。他惧怕我的艺术尖刀,正如我害怕他的冷酷无情的钢笔。)稍有点语感的对照原文可以品味一下二者的优劣。但这毕竟是小疵,但对整体来说,味道就丧失得多了。

 


萧乾又在感谢中提到"关于音乐我们多次请教过孙明珠和刘国纪……"在这里,萧乾可能尚未充分体会到乔伊斯音乐方面的多重运用,音乐精神已经深入在整个小说的骨髓中了,绝不是仅仅把音乐词汇译过来就行的。而且,"中国文字形容声音的语汇本来就比较贫乏"的说法也很奇怪,是没有根由的。所以虽然他看到"第十一章简真是一篇文字组成的交响乐",却也"只能表达个大概来。"在史诗性描写上,萧译比起金译行文过于匆促,用语时有飘忽,不够典雅沉稳。当然,金译也有萧译不及之处,如第十四章,模拟古英文散文之处,萧译在风格的过度中显的更为从容自然。(注:关于此处的评论底气并不足,因为我对古英文各代的风格并不熟悉评论仅是从中文等效的角度考虑)十三章尾部暮色沉冥中, 布卢姆的思绪不带标点的那一段.金译同样也无任何标点。而萧译将之译为词语片段并在彼此间加了空格,就很为传神的表达了布卢姆当时那种沮丧的心情。可是萧乾后来把这一手法运用到十八章,未免太夸张了。在原文中这一章汤汤莽莽宛如长江大河滚滚而来,一气一下,几见旋折。尤其尾部那一段,辉煌壮丽,很有瓦格纳《众神的黄昏》"女武神飞翔"的神韵。但在萧译那里,被切成一段一段,弄得遍体鳞伤。我想萧乾这一做法大概是恐其太佶屈聱牙,就"顺"了一下,却大失原味,读起来反觉艰涩拗口。在金隄的译文里,只字,孤词:绵长的,短促的,拗口的,柔软的;句子:那些光滑的,艰涩的,破碎的;断章,残语,茫然的,明亮的,含糊其词,铿锵有力的……,游弋自如的表现着思绪的闪烁,犹疑与顿挫。而这一切在萧文里面却表现为一种腔调:斯蒂汾,布卢姆,摩莉他们的思绪我们只能在特有的词语里模糊的辨认出来。

《尤利西斯》的翻译不仅需要学者的知识与耐性,还需作家的灵感与才情。另外,译者与翻译对象之间的感情,翻译者的翻译心境(尤其是长篇)对译文的的质量也有很微妙的影响。我想这点也是二者的译文相别之大的原因了。

在金隄教授的前言与后序中,可以看出他的努力与苦心。他希望"以中文环境的最大可能,用乔伊斯式的想象和创造性文学语言,再现原著的精神实质和艺术风貌",而从他的译文来看,我以为,他做到了。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关于十分钟的故事

印象蛮深的只有三个。一个是文德斯的,还是“在路上”的题材,旷 远的戈壁,没有人, 也没有一只鸟,只有路开辟在荒凉里,永远永远的延伸着,目的地总是在前方,然而支撑不下去了,疼痛的胃在提示 着生硬的现实,这时候反而恍惚起来,路象面条一样柔软起来,太阳收敛起来变得温暖,风车,一千辆风车高高低低的 矗立在旷野里,安静的旋转,镜头异常的华美,光在空中做着奇异的变幻,这时候,消失了,生硬的现实再次闯进来, 停下来了,三岔口,来了一辆车。他挣扎着走过去,说了目的地。然后那人载着他。一些莫名其妙的呓语里提到了他母亲 他女儿。镜头结束了。在新的镜头里,他醒过来了。在医院里,在床上,他轻轻问陌生的女子。他们报了彼此的名字。 他们念着彼此的名字。然后看着彼此,笑......寻找。然而总是在路上。目的遥不可及。总是还有长长的路长长的路要走。是风景--华美的想象----在支托着我们。然后撑不下去了。三岔口---选择。 邂逅。 有人过来,帮我们。 那些呓语中里的“母亲”“女儿”就是 谜底----只是在昏迷中/自我坍塌以及别人的温暖帮助中显露。  不过,这是一个温暖的结尾。文德斯给了答案。尽管不是最后的答案。只是一个可能的解决。在路上的一个寓言。

另一个不知道是谁的作品。讲了一个山村里一家子的午后。墙壁上的大座钟滴答滴答自顾自的走着,(这是伯格曼的经典镜头)一个婴孩在安睡,一个母亲在沉睡。老头在客厅里坐打盹,三个纳粹青年在报纸的头版上微笑着;一个郁郁寡欢的少年在院子里发呆,在秋千上的女孩看不出什么表情,树木在午后的阳光下一动不动....镜头安静的移动着,不动声色的记录着,突然一声尖叫打破了宁静,那个小孩出血了,所有的人都聚集起来了,肥大安详的女仆忙碌着,很快手术做好了,没什么问题了,一切又回复,镜头再次漫漫走过一遍。最后定格在报纸上。头版的照片里三个青年微笑着, 胸前佩着法西斯的头章,镜头深入,深入,停下来了,“1940 X 月X 日”。定格在这里。顿了一下。黑幕----结束。

第三个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陈凯歌的白花深处。太装 X 了。(其实无极那么难看,我觉得其实也没什么了,商业电影不是那么好拍的,拍倒了也说明不了什么),但看了这个,却觉得陈凯歌那瓶子水真的晃荡起来了。首先还是那故事,太文艺腔调了,味道一下子就败坏了,然后看情节,破绽多的让人皱眉,----底子一错,全盘都倒了---更倒胃的是那个疯子,翘兰花指,尖着嗓子太监腔调,小碎步走路,我靠,老陈啊,又来这个---端的是韩同学说的“我们错怪了张艺谋”。大师啊,嘿嘿。
另外一个是贾木许的,老老实实的讲述了一个歌手在录音期间休息的十分钟,没品出来什么味道。

第一个故事因为DVD 的原因只播放了结尾一个镜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火车的一节车厢里,面对面坐者,两人沉默着, 夜色在火车外边迅疾的掠过,沉重的轨道的声音按时的数着节拍。后来那女人问他为什么不坐到她身边呢。于是他坐过去,
女人问他在看什么,他说祖国。镜头拉开了。火车在庞大的夜晚飞快安稳匀速前进着。结束了。我当时没看出什么味道。 只是因为曾经对黑夜里的火车这个意象很兴趣,所以看见这些镜头就很喜欢,虽然不过浮光掠影的一段。H告诉我说本来的
故事是那个男的是个入了10年狱的罪犯,出狱后,他找到已经忘却了他的妻子,说要带她到一个地方去,然后坐火车。然后就是我刚才看到的镜头了。当时给我说的时候,也没有觉得什么。不过现在想想这个故事,想想那些镜头,觉得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据说那是戈达尔的作品。嘿嘿,大师啊。

2007年1月9日星期二

看戏以及天黑之前回家(3)

(续)现在的我是不能够知道当时如何踌躇的。但我后来肯定是转向右边的通向陌生的庄子的路了。
在陌生的村庄里我要去找我的父亲,要他带我回家。我走来走去,我能记得我跟一个不认识的小孩说了一会话,后来人家被大人拉着回去吃饭了,又在一条小路上跟一条狗对峙;又在一家人门前站着,为了看人家的电视---那对我是一件希奇的事情,也许是我第一看见电视,可是我也并无如何的惊奇,只是自然的在看,人家惊奇的问我哪里过来。最后我循着一条叉道走到尽头的一家,我不知道如何走了,就呆立在那里,最后吃了人家的饭。奇怪的是这时候我竟然毫不惊慌,流连在村庄里,彷佛我是来这里游玩的。印象中也不说话,也许我忘记了。最后我在村子尽头的场地里,竟然听到父亲的声音。啊,这时候我想起我的目的来。声音从村子的西边传过来的。我开始撒起脚,沿村子的大道往西边过去。那里是打场。一大片平整的空地。零落的麦秸剁耸立着。我跑着。好几个声音,热烈的喧哗。是大人的话语。但我亦听出来是道别的意思。听不到父亲的话。响起的是能够认得的叔叔的声音。我终于奔过去了。道别的仪式已然完毕,道别父亲的那家村民倒是相遇了,他们还在高兴的说着什么。彷佛听到一个人奇怪的嘀咕这是哪家的孩子,怎么会在这里。而父亲和叔叔门已经走快到庄前的大道上了。我应该可以追上去的,但我突然委屈起来。我大声哭着,说自己要回家。那家人这才停住问我。

我并不能看见父亲的神色了。但我彷佛看得见他的吃惊。在一番问答后,总算知道了。
可是我却觉得世界一下子变了。跟着父亲在后面。他们说着话,亮堂的声音,在晚上传的很远。夜色黑透了。所有的一切都隐没了。我们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路是全然看不见的,凭的是记忆与经验。后来我趴在父亲的背上。他们一路谈论着稼穑,庄子间的笑话,乡间奇异的流传,清朗朗的笑。狗在远处叫着。烟头的红色火点在夜色里明灭--有时候,在眼里它们恍惚成黑夜里开出的细微的花朵,而我要睡着了。我要睡着。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说起来,我听着,有些陌生,彷佛别人的故事,有些害怕,又有些骄傲,又被问了 一些,但我却答不出了---已经忘了。 (完)

看戏以及天黑之前回家(2)

(续)请来的戏班,还要到别的地方转唱。最后一回戏。剧院满满的全是人,把门的把了一整个年,也要进来看一看了 。很早就不卖票了 ,散了,也进到台下。因为不用花钱,不看戏的人也来了,热闹总是要凑的,即使不喜欢热闹的,但因为免费,不来不就丢了便宜。因为是最后一场,台上的人也更 加的卖力,热烈的锣鼓敲的房顶都震动起来,连悲伤都较平时更添一分。长长长长的一出。 我只记得是有两个女人,一个是满身的红妆,另一个是白妆。最后里他们彷佛有一场决斗。现在所能记得的就这些了。倒了这个时候,大家都轰然起来,就要结束了 么?我想看倒真正的结束,可是所有人都起来了,我站在凳子上,但仍然不能好好的看到最后的一幕。这让我很为不满。为什么大家都不看完却起身要走呢?稍大点 在村子里看露天电影,同样每到结尾的时候,人们就纷纷离场,我被母亲拽着,不舍的扭着头挣扎着看最后一幕,有一回,拉扯不下,我纠缠不休,母亲终于生气起 来,停下来了,不耐烦的说道,你看不是真结束了么?我扭头看去,真的,一行一行的字,滚动者。看什么。这可看啊。母亲理直气壮。我气馁极了。没有话可讲。 低眉顺眼的跟着走了。心里其实还是想呆在那里,把字幕看完,认为直到屏幕闪烁着电波般的数字,那才叫落幕。否则心里总有一个不完整存着。
从戏院里出来,居然还亮着,清寒透幕。乍然回到了自己的世界,有一种失脚的感觉。冬天天晚,容易得黑,但小孩子是不理会这些的,只是看着眼前的亮光,且走 且玩,路上究竟有什么好玩的呢?即使是村间的大道,又何况是深冬。但小孩子总是有新奇的东西可以研究。究竟是什么,我现在也不能够回想的起来。正慢慢这么 走, 看着这天色,就暗下来了。忽然想起是要赶路,又慌张起来。心里盘算着过了石桥,就要到下个庄子了,然后就是下个庄子,再一个庄子,还有一个庄子,然后是赵 庄,就到学校,庙上,再过石桥,就是了。忽然发现走的不过是一半尚且不到的路。这么算计着,心就有些惊意。而现在的路在夜色里去飘忽起来,看不真准,走着 一脚高,一脚低的,彷佛走软了。过石桥了。就要过石桥了。给自己说着,说着。急慌慌的赶着。已经可以看见前方影影绰绰的庄子了。又人家已经点起灯了。映在 眼里,心里安稳了点。路旁庄子里的人家在招呼小猫,一声一声,缓缓在夜幕中温暖的荡开。
在一个叉道停下来。直走下去就是王庄。是所有庄子间挨的最近的。但却有一片竹林在路上。在夜色中,它们.....我想起这个庄子了。叫核桃树儿。(我们那 里的庄子都以庄子里人家多的的 姓氏加一个“庄”字做名。母亲告诉的时候就特别不懂,问着这个名字的缘由,莫非是因为又很多 核桃树,但母亲说哪里有,再问就不耐烦的说就是这么叫能有什么原因。不能问下去了,心里却给这庄子生了一棵树。)在我那时候的心里,别人的庄子是别人的地 方,是不能随便进入的,除非大人带着。我又想起来,听说父亲这些天正在这这个庄子里为一人家做活。父亲是在远近的村子里出名的木工。可是我从来没有去过这 个庄子,也不知道那人家在庄子里的位置。(未完)

看戏以及天黑之前回家

看戏, 天黑之前.

在陌生的村庄里寻找

父亲.

天黑之后 .回家.


我不记得是几岁。喜欢上看戏了。 年后镇上会请班子唱大戏。在城门附近的大戏院里。很热闹。而我不过在一个村子下的一个小庄里。有5,6里的路。可是对于一个小孩子这已经是非常遥远的了。而大人也不能陪我,即使是过年,也有很多事情要等着他们去做。要票的,不过因为小,跟在别的大人后面,彷佛是人家的小孩。这样的小孩很多,不都是在看戏,是在里面玩耍,因为热闹,有卖瓜子,甘蔗,很多其他香甜的东西 。有时候闹的太厉害,影响大人门看戏,就会抗议。又传到把门那里,下次会严起来了,他们觉察出来不关联的,也使坏,就拦住小孩子。 那也没用。戏院的大木门破了个大洞,小孩子缩下身子,微微侧着就过去了。

而我是真的去看戏的。在最前面,趴在铁栏上。望着舞台。需要扬着脸。巨大的幕布垂泻下来,墨绿色泽,暗沉沉的。我不知道我是否曾经去触碰过,但我能想象自己肌肤相碰绒布的感觉。锣鼓声起来了,越来越近,越来越急,一个男人的声音后面响起来,拖着长长长长的腔调,而幕布却缓缓徐徐,一点一点闪开。灯光打下来。深秋下午阳光的色泽。整个舞台明亮而辉煌。另一个世界。不能够全然知晓故事的经脉,但恍惚能够体会一板一眼的感情。我不知道我那时候我是否看得懂。也许是小孩子的懂得,也不定。 我能确定的是我哪时候主意的是 那些绚烂华丽的彩色服饰;明亮的灯光,投着巨大的光柱, 头上的银光闪闪的饰品,晃动着,突然失去了光芒,又乍然的因灯光的折射而骤然明亮,彷佛哽咽了一下。声音,在一点一点高上去,彷佛在爬坡。 那么奇异,新鲜。(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