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1日星期四

笔记: Ulysses 的行旅

 
开始是自己的一些关于《尤利西斯》的读书笔记,大三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要参加一个比赛,导师说必须作成论文的样子,于是零星的东西拉扯修润串成一个所谓的无懈可击的文章的样子,不过现在看过去,很多句子太冬烘气,很有些平素鄙视的学院派文风,而原文也太长,所以这里又重新打碎了,依着文意遴选几段。可以看一下。

 

 《尤利西斯》语言分析及中译文比较 选段:


也许仅凭《都柏林人》《青年艺术家的写照》,在世界文学里,乔伊斯就足以跻身于一流大师的行列了。然而真正显示其大师功力的却是《尤利西斯》。在这本书里乔伊斯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卓越的语言才华。正是这点,使得在众多评论家眼里他对英语文学的贡献已俨然堪与莎士比亚,弥尔顿相提并论。我们记得最先承认乔伊斯的大部分是当时的一流诗人像庞德,艾略特,叶芝等,他们以诗人特有的敏感发现了他的语言才华。而那些杰出的反对者像E.M.福斯特,萧伯纳在后来终于还是不情愿的承认其伟大。(他们对乔伊斯的创作观念始终不以为然,最终限度的承认只是"屈威"于语言的成就。)即使对其小说颇有微词的博尔赫斯在论起语言时依然赞不绝口,在其晚年的《谈艺录》里论诗时,也屡屡援引其小说中的句子。
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展现的天才横溢的语言在读者那里却呈现晦涩艰深的面目。大多数人往往对之望而生畏,最终难以一品其佳妙。的确,初看去那纷繁的术语,那时而精洁到一片空白,时而又纠结为乱麻一团的语言,实在令人困惑,一不小心即陷于语言的迷宫不复脱身,但倘若把握了它的根本特色,那就会发现语言的万千变幻一下子清澄明了了。…..
………………..

 

…………….而乔伊斯却是在火车上,窗外的风景在火车飞逝中碎片般的呈现。较之普鲁斯特,乔伊斯的"意识流"似乎更为纯正,更接近意识的原汁,但千万别因此麻痹,以为乔伊斯只是一个意识的忠实记录官。大脑深处暗沉沉的,意识倏忽而过,你抵达的永远只是刹那的一段,乔伊斯再天才也难以一 一捕捉。他仅是利用"意识流"的客观特性重新整理梳洗,他巧妙的利用了意识的流动性,散漫性使得叙述在时空间自由游弋,挥洒自如,摆脱了传统小说在叙事上的刻板单一。句子间省去了不必要的传统语法束缚,砍去了累赘的枝枝叶叶,行文有了别样的明了精确。而额外的精力则用来打磨那些灵光闪现的句子,使得他们提到了诗的高度。灵动的叙述中,词语也获得了句子的权力,有时一个词,生长了整整一个段落,有时一个词像一颗炸弹一样,轻而易举的销毁了全部的努力,而在词与词,词与句,句与句间的跳跃为读者提供了创作空间, 使得文本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罗兰.巴特所谓的开放性文本------由读者与作者共同完成。另外意识流成就了文本的音乐性

 

 

 

…………。音乐的精通,文字的熟稔,而音乐与文字的血脉里的联系,使得乔伊斯在创作中天然的用了音乐的因素。那部他最早的诗集就冠以《室内音乐》之名。关于这部诗集他曾对一音乐家说:"我希望你能把这诗集里的每首都谱写为音乐。这也是我当初写它们的部分原因。事实上它们就是一组套曲,而如果我是一名音乐家的话, 我想自己早就把它们谱写掉了。"但在此作中音乐的应用还显得很稚嫩,在《尤利西斯》里音乐的手法才真正得到大规模,大手笔的运用。在小说里,音乐的运用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种是音乐素材的直接引用。童谣,民歌,古典音乐,下俗的俚曲,流行小调,经典歌剧在文章中到处散落,随处可见。有时候他们仅仅远远的站在背后,营造一种环境,唤起读者的音乐感受,像十五章里流行曲《约克郡的姑娘》,十七章里的歌谣《犹太小男孩》,皆属此类。有时他们被镶嵌在句内,与叙事结成一体,变成叙事的一部分,


…………另一种是对古典音乐结构的借鉴。在第一章里,站在碉楼上,面对着幽暗的大海,斯蒂汾睡意未醒的大脑中:祖国爱尔兰,对它的爱与痛惜;天主教会精神上的压迫;母亲的死;莎士比亚和哈姆雷特;艺术上的雄心抱负交缠纷扰,同时还有经济上的拮据,同伴的紧张关系这些行而下的苦恼,使得他显得萎靡不振。马利根,一个颇有教养自以为很有绅士风度却说话粗鲁,言语尖酸刻薄然又颇有几分才气的家伙。故事在两人之间展开。迥然相异的人,截然不同的叙述。我们看马利根,他口中"念念有词",他"粗鲁"的喊,他"厉声"喝道,他"兴致勃勃"的说,他"跳下炮台",他"欢快的说",他"哈哈笑着",他"兴高采烈地大声笑着说"……他的行动是活跃的,他的话语是欢快的――叙述是明亮的,跳跃的,有点昂扬;而到了斯蒂汾那里,调子立即暗了下来:"冷冷的望着","困不滋滋地跟在他后面走了几步",他终于说话了,然而是"安静地说",马利根擅自从他口袋里掏东西,他只是"听任他掏",马利根把他母亲的死归罪与他,他也只是"阴沉沉地说"。――明显沉郁地多。而这两种叙述交织缠绕,明暗相间,仿佛音乐上的二重奏,相互竞争,冲突,和合。而开头,也是整部小说的开头,是这样开始的:
Stately, 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rhead, 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 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 A yellow dressinggown, ungirdled, was sustained gently behind him by the mild morning air. He held the bowl aloft and intoned:
-- Introibo ad altare Dei.

 

 


(金译:仪表堂堂,结实富态的壮鹿马利根从楼梯口走了上来。他端着一碗肥皂水,碗上十字交叉地架着一面镜子和一把剃刀。他披一件黄色梳妆袍,没有系腰带,被清晨的微风轻轻托起,在他身后飘着。他把碗捧得高高的,口中念念有词:
--Introibo ad altare Dei.
萧译:体态丰满而有风度的勃克·穆利根从楼梯口出现。他手里托着一钵肥皂沫,上面交叉放了一面镜子和一把剃胡刀。他没系腰带,淡黄色浴衣被习习晨风吹得稍微向后蓬着。他把那只钵高高举起,吟诵道:
我要走向上主的祭台。)
(英文)简朴大气而铿锵有力。本章的结尾只仅一词"篡夺者"仿佛一重音鼓的顿挫,强有力的结束了本章。如果熟悉肖邦的e小调钢琴协奏曲的话,不难察觉其第一乐章与本章结构之间很有些仿佛。乐章开始那一小段庄重肃威的"马祖卡"舞曲正对本章开始的这段,展开部分沉浸于幻想而敏感的钢琴则对之斯蒂汾的叙述,而马利根的叙述则正对充满了毅力生气和些微压迫感的背景弦乐,如前所述,"篡夺者"可不正对着乐尾那顿挫的一声鼓吗?在全书之中音乐手法的集大成之作是在"塞壬"一章里。乔伊斯在完成这章后曾不无得意地向朋友们炫耀自己的苦心:"这可是个大工程,这一章我是用音乐技巧写的。是一首赋歌曲。各种音乐符号我都用上了:轻奏,强奏,渐弱等等。其中还出现了一段五重奏。就好像我最喜欢的瓦格纳的歌曲《歌手们》那样。"第一章里音乐躲在文字后面,对叙述只是垂帘听政,而到了本章,终于忍耐不住的大张旗鼓,真正堂而皇之的引导着叙述,一如塞壬那明亮甜美的歌声引导着奥德休斯。本章运用了各种音乐技巧:超大量的拟声词运用。比如利用词语明亮的声响和发音的节奏来进行马车行走的描述:Jingle jingle jaunted jingling.(金译:锵锵锵轻车轻轻地行驶着。萧译:辚辚,轻快三轮马车辚辚。)再如描述钱币和时钟的声响用:coin rang, clock clacked.:(金译:钱币锵锵,时钟咔哒。萧译:硬币哐啷啷。时钟嗒嗒嗒。)。 沃尔特.佩特说过所有的艺术都渴望达到音乐的境界。乔伊斯在本章的野心更大,他企图干脆将文字句子本身按照音乐的规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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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意识流和音乐特色并不是孤立运用的。音乐特色的运用注定在叙述中不可能循规蹈矩,而意识流为其提供了可能。同时音乐性的运用反过来又给漫无边际的意识一个约束,而不至于失散逃逸。二者的完美结合典范在第二章中,斯蒂汾离开了马利根,来到课堂上与学生授课,故事在课堂上与孩子们的问答中开始缓慢前行。在一问一答中,他再次像哈姆雷特一样玄思冥想:与马利根暗地里的狭隙,已失的永远不在的母爱,战争,遥远的古罗马,他看到的别人眼中的自己的映像,亚里士多德玄奥的理论,晚上即将到来锋利的辩论,弥尔顿哀伤的诗句……在这沉思之间是漫不经心的提问与漠然不知所云的答非所问,思绪被回答中断。又在提问中重生,汇合,长长的停顿,突然的闪回,沉静,激烈,深远,激情澎湃,时尔疏朗有致,时尔又细腻绵密------对音乐敏感的话,也许会听到肖邦的op37以及op48那些夜曲的味道来.

………仅论意义,我觉得《尤利西斯》在现代文学是难以获得如此之地位。因为它的意义表达是所有现代艺术的主题,而这种意义在后来的某些小说中往往表达更上乘更深入。它的成功更多来自它的语言,这是一本关乎语言的小说。它的语言庞杂,术语纷繁,文风屡变,结构奇奥,但如果读懂了它语言上的音乐特色,意识流特色,史诗特色的话,就不难解领其奥妙。音乐性,意识流,史诗性,使得人们在文字的旅程中享受着欣然愉悦而流连忘返。
译文比较
《尤利西斯》写作是艰难的,阅读是艰难的,但翻译似乎更为艰难。在《尤利西斯》的世界里,作者,译者,读者三者之间很像上帝,科学家/哲学家,众人的关系。对世界万物的万千纷纭,但对上帝来说,只要他发现了那个"一",万物的创造也就把握了。而对于一个普通大众来说,对于世界万物,只须凭自己之力,"沧海之大,只取一瓢饮";而对于科学家/哲学家就不同了,他们引导众人向上帝不断探索,但因为注定不是上帝,便不能得到"一",只能无限的逼近,这注定他们弗弗西斯般的永恒困苦追求。对于这点这本书的两位中文译者金隄与萧乾定是戚戚于心了。只消看看二者的译文序言就晓得了。对于翻译此书的难点二者的抱怨几何相同。但在处理上却各有一套,有些甚至完全相左,而译文也大相径庭。在两译本刚出时就有关乎译文的争辩,但多斤斤于词句—-即使这点声音也很衰微---难得从整体上做比较。既然它的语言如此的成就,我们也从语言上来作凭。在文字的音乐性表现上,萧乾的译文太弱了,而金隄在这方面做得相当精彩。我以为这缘于二者的译文观点。在萧乾的译文前序里,自道:"做为初译者,我们的目标是,尽管原作艰涩难懂,我们一定得尽最大努力把它化开,使译文尽可能流畅,口语化。"这个"化"使得把许多原文微妙处消融了。举例:parried again. He fears the lancet of my art as I fear that of his. The cold steel pen. (金译:又是一挡。他怕我的艺术的锋刃,正如我怕他的。笔,阴森森的钢。萧译:又把话题岔开了。他惧怕我的艺术尖刀,正如我害怕他的冷酷无情的钢笔。)稍有点语感的对照原文可以品味一下二者的优劣。但这毕竟是小疵,但对整体来说,味道就丧失得多了。

 


萧乾又在感谢中提到"关于音乐我们多次请教过孙明珠和刘国纪……"在这里,萧乾可能尚未充分体会到乔伊斯音乐方面的多重运用,音乐精神已经深入在整个小说的骨髓中了,绝不是仅仅把音乐词汇译过来就行的。而且,"中国文字形容声音的语汇本来就比较贫乏"的说法也很奇怪,是没有根由的。所以虽然他看到"第十一章简真是一篇文字组成的交响乐",却也"只能表达个大概来。"在史诗性描写上,萧译比起金译行文过于匆促,用语时有飘忽,不够典雅沉稳。当然,金译也有萧译不及之处,如第十四章,模拟古英文散文之处,萧译在风格的过度中显的更为从容自然。(注:关于此处的评论底气并不足,因为我对古英文各代的风格并不熟悉评论仅是从中文等效的角度考虑)十三章尾部暮色沉冥中, 布卢姆的思绪不带标点的那一段.金译同样也无任何标点。而萧译将之译为词语片段并在彼此间加了空格,就很为传神的表达了布卢姆当时那种沮丧的心情。可是萧乾后来把这一手法运用到十八章,未免太夸张了。在原文中这一章汤汤莽莽宛如长江大河滚滚而来,一气一下,几见旋折。尤其尾部那一段,辉煌壮丽,很有瓦格纳《众神的黄昏》"女武神飞翔"的神韵。但在萧译那里,被切成一段一段,弄得遍体鳞伤。我想萧乾这一做法大概是恐其太佶屈聱牙,就"顺"了一下,却大失原味,读起来反觉艰涩拗口。在金隄的译文里,只字,孤词:绵长的,短促的,拗口的,柔软的;句子:那些光滑的,艰涩的,破碎的;断章,残语,茫然的,明亮的,含糊其词,铿锵有力的……,游弋自如的表现着思绪的闪烁,犹疑与顿挫。而这一切在萧文里面却表现为一种腔调:斯蒂汾,布卢姆,摩莉他们的思绪我们只能在特有的词语里模糊的辨认出来。

《尤利西斯》的翻译不仅需要学者的知识与耐性,还需作家的灵感与才情。另外,译者与翻译对象之间的感情,翻译者的翻译心境(尤其是长篇)对译文的的质量也有很微妙的影响。我想这点也是二者的译文相别之大的原因了。

在金隄教授的前言与后序中,可以看出他的努力与苦心。他希望"以中文环境的最大可能,用乔伊斯式的想象和创造性文学语言,再现原著的精神实质和艺术风貌",而从他的译文来看,我以为,他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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