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查shun字,发现有个“橓”字,看上去很好看。
公司前的草坪上就有两三株。正开的繁密。
小时候我们老家也有一棵。长的很远。出了村子,
我不过一个影......要别你, 而沉没在黑暗里了 ......
04年夏天。峨嵋。不带地图,信步走。结果迷入山谷一寺。恰好下雨。就在廊檐下躲一躲。 大殿上有一个和尚在慢慢写经。大堂垂下很多写好的经绦。那个和尚一直以一种不动的姿势坐定了一般。隔壁僧院里种一株好似大丽花的植物,长势蓬勃,开着巨大的花朵,鲜艳的红色,在幽暗的庭院里如此明亮而雅静着。雨低眉顺眼的纷纷洒洒。我就那么站着,感觉好像立定了。空空的。院子里所有的全部都看在眼里。又如此平常,无所见。 后来走出去,回望庙门,看那上面的字,都已经颓了,是一个石匾,好像有青苔幽幽的一层,书着“纯阳观”----怎么可能呢?分明是道家的名字,而这分明是佛家的所在。 难道是我记错了?不会的。 走在杉林间的石道上,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在那庙里好像呆了很久很久,但又不过一瞬,像一个淡漠稀薄的梦。 讲起来,好像是聊斋里的故事一样,不过这是真的。
1,有一件红色的衬衫,鲜红鲜红的,算来都穿了三年多了,每次洗,都担心,这颜色会不会掉呢? 都发愁,不要穿破了啊。再买不到了似的----真的是再买不到了。 2,还有一件衬衫,是棉的,但不知道是哪一种,反正特别特别的绵软,红黑相间的密密交织的小格子,是小号,穿着,稍稍有点紧蹙,又水洗过几回,竟然有些微皱,更有些捉襟见肘,可怜巴巴的感觉,可是却沾沾自喜----真奇怪,这有什么可喜的? 夏天穿,春秋也穿,套一件素色或者暗沉颜色的外套,然后在袖口或者领口露出花格子的一角来,我觉得合适极了。用H的话说,这是闷骚装---又闷又骚又装。前些时候拿出来穿,却发现袖口磨朽了,垂下一绺一绺,我特意是拉长出来,终于给同事看见了,却大惊小怪的说节俭如此,非常郁闷和不喜。 3,小时候---上学前尚还要几年呢---晚上睡觉,母亲铺床,我就巴巴的等着看是这次盖的是哪一床。有两床:一床是肉红的底子上洒满了细细碎碎米色小花的;另一床是狂放的龙凤牡丹图,华丽的挤满了整个被面,本来那白色的底子都彻底淹没了。我母亲总以为我应该我喜欢后一床。可是我不是。但母亲似乎总想矫正我,好像我这么喜欢是错的。总是试图说服我。给我指那牡丹的鲜艳,龙的威武和凤的祥静 ,说了好多,我还是不喜欢,但终于没有言语了。我乖乖的钻到被窝里。母亲那里或许以为我被说服了。其实不是。 我心里想的还是有着米色小花的那床。---现在想来,那时刻我和母亲的角色换置了。我是大人。 4,小时候红色或者其他鲜亮的都让我欢喜; 十几岁开始就是蓝色了,简直到偏执的地步。再后来,一直到现在喜欢的都属素的暗淡的浅色。但不久前又喜欢起红色来了--但这一次不一样,从前喜欢是因为觉得可亲,合心意;现在不了,喜欢只是因为觉得悲哀。 这就是我这几十年的心境。 5,本来写到4,可是总觉得不舒服。所以再写一节。我不喜欢偶数。而小时候则刚好相反。2,4,6,8 我都喜欢。甚至四年级时候老实成绩排名第一都有些遗憾,心里暗忖为何不是第二名呢?每逢星期四,就特高兴,不为别的,因为有个“4”在那里。我也很为小哥可怜,因为他长我一序,排老三。有一种游戏,要用数字,规则是“三六九”,我就不平为啥不作“二四八”呢?所以这游戏我楞喜欢不来。但后来就全反了。我最喜欢的“九”然后是“三”,次之“七”,最后是“五”。而后面的数目凡是和九相倍的我就都喜欢。“四十五”和“七十二”为我最爱。因为是“九五”“八九”。反而“九九”倒很一般。因为太满了吧。 
1, ……沉没的船,荒废的渡口,乱草横生的河源,颓壁,残垣,
2, 一个凝视的镜头:田畴,时序的稼穑(春夏的稻田),
3,他们絮絮的,冷清而又热烈的漫谈拉扯着:
4,声音还在絮絮叨叨,镜头拉上去,太阳已经偏到一隅了,
下午在办公室无聊透顶,找L 邮聊。 说到天气了。他说好好的白天硬是黑了下来。很恐怖。因为要下大雨了。 本来要回复。却呆了半天。 我想到在广州的那些夏天。有雨的夏天。 周末的下午因为前晚熬夜午觉过去,醒来,天都黑了,竟然又没电,心里张惶,不晓得何日何时,到阳台上,看外面一片昏暗,狂风大作,白白的雨凌厉有声,整个世界都陷落了,一个人在房间里,风雨不浸,但我仿佛感受到这水上方舟的飘摇。 很久之后电来了。给手机充电,才看到不过是下午两点。把所有房间里的灯统统打开,把电视,把电脑也打开,听着城市的声音,慢慢才习惯起来,安全起来。 还有一回黄昏要到珠江南去,半路转车,突然下雨了,倾盆狂泻,劈头打下来,没有一点征兆,本来这边夏天的黄昏是很漫长的,但这时候天空趁机迅速水到渠成的黑下去了。这是一个大街,素来人流汹涌的,但转个眼,却全不见了,无处可躲,只好任雨抽打着。不过片时,整条街已经成一条奔流的河道,滔滔茫茫。我自己是宛在水中央。要等的车不来,出租车也少见,见一辆却都是满座的,急急驰过,看上去是雨鞭赶着仓皇一般的逃开去。我一个人,遗留在大雨里,有些呼吸不上来。狼狈而更感凄惶。
浙东,陆庄。一处倾颓的旧宅。



[译语】 摄影是绘画的一种,这么说不仅有比喻意义上的,还更有客观现实上的合理,只是它是以光为笔触的。他们遵从一样的美学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讲,摄影非常的幸运,毕竟绘画在前面已经走的更远,可以有标杆,有映照。当然这么说,并不是退回到摄影史前史时代那种提着摄影向绘画溯源攀亲的行为---那是错误的,不仅仅有影响的焦虑,更是自贬身份,辱没了自己,这是因为尚没有认清自我的面目,终于走入死胡同,自取其亡,接着,走向了另一面,那就是殺父,完全的和绘画划清界限,另一个错误。除却介质材料的差异,余者几乎相同,但就是这点差异让摄影完全独立和音乐,文字一样和绘画并列。文字是抽象的符号,音乐是音符,绘画是色彩,而摄影是光。绘画史基本是色彩史。而在摄影里,各大师的风格技法各异,但肯定都是用光的高手。Trent Parke 肯定属于追光一族。如同他自己所言:“我花费了自己几乎全部的时间来理解光的奥义,并试图驾驭它。
摄影师Trent Parke. 关于《夜未央》.采访
......你的创作兼具彩色和黑白。对黑白是否更有偏爱呢?
对于两者我都喜欢。在《夜未央》里,
对澳洲混乱和悲哀一面的描述是你特意的选择还是这仅仅是你陈述的
曾经有一个周报做过一个民意调查,
我试图创作出一幅关于这个国家的心理肖像,
基本上说来,我主要关注内地和乡村地区这些真正澳洲独特的区域。
澳洲处在有记载历史上最严酷的干旱之中,
你用什么相机,这些是用银离子明胶冲印的么?
所有的一切都是用一个老旧的徕卡相机照的,
几乎每天都要做这些,而因为我旅行中用的是一个小的帐篷,
你会用闪光灯来让燃亮某些画面么?
在夜里,我确实用长时间的曝光,
那么你从不用闪光?
有些图片里倒是用到闪光,但大部分都在手电的帮助下完成的。
不过,the pig 完全被手电所照亮。这是一种用光来创作的绘画。让相机开着,
你必须要在暗室里摸索来实现这些难忘的戏剧性对比么?
大多数时候,对比效果取决于光质。澳洲的光荒凉而锋锐,
我花费了自己几乎全部的时间来理解光的奥义,并试图驾驭它。
总是随身携带相机么?
几乎总是这样,机在人在。你永远不知道在下一拐角会有什么发生。
去过加尔各答么?
当年跟随澳洲板球到印度旅行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加尔各答。